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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追讨圆明园被掠夺的文物是一种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前不久,英国邦翰斯拍卖行决定拍卖两件中国圆明园的文物,但就在两天前举行的正式拍卖会上,文物持有者却突然变卦,撤拍了。有人说这是迫于外界的压力,也有人说或许交易会在私下里达成。总之,不管什么原因,东西还在人家的手里,不论今后它们的前途和去向如何,圆明园文物包括敦煌的瑰宝,都已成了国人心里的一种隐疼。 
  事实上,近些年圆明园被掠夺的文物已在国际市场上拍卖了多次,其中最受关注的,当数2009年法国“佳士得”拍卖的兔首和鼠首铜像。对此,当时的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姜瑜曾公开表态,称“佳士得”拍卖的相关文物,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抢劫掠走,并流失海外多年的中国珍贵文物,中国对其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但“佳士得”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后来一名中国商人不得不以参与竞拍最终却拒绝付款的方式,导致两件文物“流拍”。随后,由中国85名律师组成的“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也向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正式发出律师函和律师声明,声明说,兔首和鼠首是法国人从中国抢掠的,如果“佳士得”代理拍卖了这两件文物,他们的行为将等同于销赃。但打国际官司是一件很繁琐的事,耗时耗财,无论哪个国家,在此类问题上,都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想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索回劫掠文物,可能比走蜀道还要难。而当我们面对敦煌劫后的故纸残篇时,想必隐疼已然化成了剧疼。当年在敦煌掠走了大量文物的洋盗贼们,骨头或许早就烂成了粉末,但敦煌的壁画和经文,却依旧在他们的博物馆里闪烁着圣光。我始终想知道,当他们的后代说起敦煌学的研究并不在中国等等鬼话或者昏话时,是否感到过脸红和无地自容?是否对他们先辈的不轨行为进行过些许的反省?还有一种声音,听起来更是可笑。一些心怀叵测的外国人,屡屡质疑中国的文物保护能力,言外之意,也就是他们在学雷锋做好事,在替中国保存流失的文物。那么我们就不禁要问了,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也是个文物大国,难道我们的文物全都烂在了博物馆里?难道西安的秦俑全都“缺胳膊断腿”了?
  按照国际公约,由于战争等原因遭受掠夺的文物,理应物归原主,虽然因为时间、证据等等诸多因素,很多文物还暂时不能“回家”,但我们绝对不能放弃追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我们的责任。我特别相信天津著名诗人冯景元在其《树》中说过的六个字:活着,看着,记着。这是生命的哲学,任何人都无法逃脱。
  (周凡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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