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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论:琼瑶维权举步维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76岁高龄的琼瑶怒了!公开在微博上致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和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举报正在湖南卫视晚间黄金档热播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了她曾经轰动一时的旧作《梅花烙》。随后,《宫锁连城》的编剧、制片人于正在微博上辩称:这绝对是一次巧合和误伤,说琼瑶是业界鼻祖,韩剧也是抄琼瑶的。有网站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网友支持琼瑶维权,不少媒体也建言琼瑶打官司。  
  然而,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这是一起典型的著作权纠纷,琼瑶为什么不选择法律手段而直接用公开信的方式,寄希望于行政力量干预?琼瑶原文说“不知道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及时停止播出!我没有力量打跨海的版权官司,恐怕官司还没成立,这部戏也播完了!我除了呼救,没有第二条路!万一两位领导另有考虑,无法为我伸张公平正义,我只能默默承受被侵权的痛苦。”没有选择法律途径,而是直接向广电总局喊话,琼瑶的选择,让我们影视剧知识产权保护的尴尬局面公开化了。
  事实上,我们在影视剧的知识产权保护上举步维艰。
  在传统版权领域中,剽窃最典型的特征是原封不动照搬照抄,但这一点在编剧行业中却可以轻易回避。编剧可以通过改变人物名字、作品名字、作品时代、背景或叙事方式等,来模糊剽窃与模仿之间的界限。这也是为何编剧市场中多有剽窃之风,却很难追究抄袭者责任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如何保护编剧的知识产权方面,美国、韩国等影视产业发达的国家已经有了非常成熟的经验。港片《无间道》票房大卖,大受赞赏,美国有电影公司希望翻拍此剧,尽管片中的人名、环境甚至时间背景都大大改变,但是仍然高价购买了《无间道》的版权。韩国翻拍《无间道》也购买了版权。
  同样是编剧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何国外与国内保护力度相差甚远?在美国等国家,“诉前禁令”很好地保护了编剧权益。“诉前禁令”规定,只要维权者有足够的证据并提供一定保证金,法院就可以下达禁令,阻断涉嫌剽窃的作品一切发行渠道。在编剧行业中,一旦禁令下来,涉嫌剽窃的影视剧不管事先花了多少钱拍戏,也不管制片方是否知情,都需要法院查明或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后才可以继续播出。剽窃的违法成本变得很高,这不仅让剽窃行为很难生存,更是大大推动了影视剧产业的繁荣。
  业内有一种创作模式,一个主要编剧找四五个小编剧,一集集看韩剧,一人各扒五集,再由大编剧来统稿。这种“模式”在近两年尤为盛行,主要是制作公司和编剧急功近利所致,在商业化的写作过程中,年轻编剧喜欢“扒剧”,尤其是“扒韩剧”“扒美剧”,这是目前最快捷的成功之道。归根到底,“情节雷同”的背后是中国影视行业“短周期、低成本、高产出”的产业链定式造成的。潜心制作如电影大片般质量的国产剧实在是“凤毛麟角”,也难怪大家都上网去追《来自星星的你》了。
  无论是法律空白,还是产业缺陷,这些都不是琼瑶阿姨可以解决的。所以,尽管网友们积极支持,但恐怕这次还是止于举报!瓶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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