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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文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廉政网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思想灵魂和精神实质,是社会和谐的文化升华,也是人们追求社会和谐的智慧结晶。没有和谐的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发展的实践追求。和谐文化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是同步的,相辅相成的。二者之间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包含关系,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建设和谐文化,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构建和谐文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文化与社会的关系看,一种文化是否具有和谐的性质,主要是看它是否有助于化解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冲突,增进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秩序,是否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价值目标的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的和谐性质需要把追求和谐作为指向未来的价值目标,形成应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冲突的长效而积极的预防机制,降低各种矛盾冲突发生的概率。必须能够在社会的不断演进过程中营造一个人与人之间彼此相互依赖、相互共存、相互尊敬的社会氛围。 
    第一,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崇尚和谐的精髓。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就是一种以“和”为宗旨的文化,这可以一直追溯到《周易》与《尚书》中开始积淀为理性形式的原初中和观念。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分别形成了以儒道两家为代表的崇尚和谐的文化源流。儒家倾向突出“人和”,立足于政教伦理,强调“克己复礼”和“允执其中”,注重人伦秩序的和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仁焉,万物育焉。”孔子的这种思想构成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内容。道家重在“天和”,推崇“道法自然”,“和以天倪”,倡导虚极笃静、物我为一、无为守中的和谐。老子主张“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推崇“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至和境界,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既要反对文化虚无主义,也要避免文化保守主义。前者认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其特有的东西均因产生它们的母体患有病毒而病入膏肓,若要革新就必须彻底而全盘否弃不可。后者走另一极端,对传统文化全盘肯定,不加区别,照搬照套。我们必须对传统文化采取分析的、辩证的态度,吸取精华,去其糟粕。可以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尽管有各种不同的派别,但“和为贵”却基本上是各派追求的共同的价值目标,这种“和为贵”的精神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中,应该继承这种崇尚和谐的精华,发扬光大,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极为重要的内涵。 
    第二,要突出宪政在处理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时的重要地位,为构建和谐文化营造条件。作为一种政治秩序,宪政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和公民权利的保护来实现的。宪政对政府权力的规范有利于促成和谐文化需要的法治状态,为和谐文化的构建营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只有当政府权力受到必要限制的时候,法治才能够真正成为现实状态,构建动态的、多元的、开放的和谐文化才有了必须的社会基础。宪政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有利于为和谐文化的构建创造主体条件。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意识和自主精神,大度的宽容精神和妥协精神,都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他们自身的利益存在关联,“不珍视自己的人,也不会珍视他人或他事。”必须考虑个体利益存在的合法性,并给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三,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文化的关键。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固然重要,但这里的和谐文化还是一种历史形态,我们不能停留于此,同时还要解决如何鉴别和继承的问题。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深刻地贯彻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价值观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它为鉴别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提供科学的根据和标准;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原则又明确了“人和”是社会整体和谐的核心与最高价值,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是消解矛盾、实现和谐的保证。更重要的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身就是一个培养与构建和谐文化的过程,代表着一种新型的观念文化,即当代形态的和谐文化。因此,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使之成为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基本共识,既是进行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途径,也是构建和谐文化的主要成分和基本要素。
    作者:叶汝贤 黎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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