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往事旧闻 » 往事旧闻 » 正文

明品生活网:贺海波被开除 院士李连达不续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备受学术界关注的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昨天又有新的进展,浙江大学校长杨卫在昨天的教育部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上表示,“贺海波论文事件”给浙江大学声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浙大已对“贺海波论文事件”的相关人员追加处理,论文的造假者、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由原解聘的处分追加为开除,对中药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做出撤销其研究室主任职务,并记行政大过处分,同时也撤销了他与浙江大学的聘用合同。对zhongguo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浙江大学不再续聘其为药学院院长。

  “就‘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校长杨卫在教育部进行相关说明后,16日还将向浙大全校进行通报,届时具体调查经过和处理原因也会对外公布。”浙江大学相关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透露。

  造假或因“想留浙大”

  去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国内某大学一位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学生贺海波,未经同意使用了他的一组数据发表论文。经浙江大学药学院调查了解后,确有造假一事。同年11月13日,浙江大学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贺海波造假的动因可能是想留在浙大,当时贺还在浙大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能否继续留在浙大,要看他在博士后流动站期间的表现。重压让贺铤而走险,他通过论文造假在国际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而且为了利于发表还在文章署名上加上李连达院士。”浙江大学某教授表示。

  浙江某高校负责人也表示,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的论文,署名作者栏中都会带上教授的名字,有时候教授还是第一作者,这主要考虑到论文能便于发表。这是因为国内高校的论文考核任务太重,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系。但每学年论文数量又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更不用说去文献数据库检查是否剽窃,更何况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无法短时间能证实的情况。
      个人还是集体造假?

  造假事件并未就此平息,针对“在欧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要支付300至500欧元版面费,粗略计算,十几篇论文需要3万至5万元人民币,非贺海波力所能及”;“论文从寄出到正式发表,一般都会经过多次修改,从论文的通讯联系人都是实验室主任吴理茂这一事实看,认为是贺海波擅署他人名字,而其他作者不知情缺乏说服力”等诸多尚未明晰的疑点逐渐显现,“博士后个人造假”还是“课题组集体造假,贺海波只是替罪羊”、“只处理学生,不处理老师觉得妥当么”等也成为网友争论的焦点。

  “按浙大规定,课题组的经费只有负责人签字以后才能动用,成员是无法擅自动用的。如果贺海波真是用课题组的经费,那么有两种可能:确实经过负责人签字批准或模仿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冒领。不过,贺既然是副教授,不排除他有自己的课题,那么他可以用属于自己的经费来支付版面费。”一位浙大教授告诉早报记者。

  该教授还介绍,至于论文的通讯联系人,可以是论文第一作者、课题组负责人和论文导师等几种情况。按流程,论文发往刊物前需经过通讯联系人的查阅和修改,最后由通讯联系人的邮箱发往刊物。但也会出现,一些论文作者不给通讯联系人看,直接通过自己邮箱发给刊物。“但不管哪种情况,一旦论文在刊物发表后出现问题,通讯联系人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起码是审查监管不严。”

  浙大发出“五不准”

  杨卫昨天在教育部表示,目前浙大已经向所有研究生导师发出了“五不准”通告:不准代通讯作者投稿,不准擅入通讯作者的期刊账户和电邮,不准设立公共投稿账户,不准代签版权转让页,不准泄露投稿联络信息,“我校一定要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学术道德建设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文化氛围。下一步将构造学风监控的预防体系、防范体系和惩治体系。”

  杨卫说,对于吴理茂的处理,是因吴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工作严重管理失职;而对李连达院士的处理,是因为作为院长、学术带头人和合作导师,对贺海波事件负有疏于管理、教育不力、监管督察不严的责任。(记者 陆平)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