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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好声音换不来好价钱? 音乐人与音著协频频撕破脸(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音乐人与zhongguo音乐著作权协会,原本应是会员与组织、被服务与服务的关系,现在却屡屡“撕破脸”。音乐人宋柯、刘欢就曾声言要打破音著协垄断,不少音乐人甚至威胁要集体“退会”。这套欧美舶来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为何频遭“zhongguo式难题”?“靠制度自肥”的指责是否空穴来风?在音乐作品“被”免费的时代,音著协如何为音乐人讨来应有的报酬?毕竟,只有各个环节和谐发展,才能带来音乐产业的繁荣,也才能让爱音乐的你我受益。
音乐人的抱怨
版税收入与国外差距较大,靠版税生活是种奢谈
26日在微博上,《涛声依旧》的词曲作者陈小奇“晒”出了刚到手的版税单,总额不到3万元。这让走南闯北的他心里不是滋味。“在香港,好的词曲作者每年都能拿到几百万港元的版税收入。”这样的差距,多多少少被陈小奇归咎于“收费者”音著协的“不作为”。
在著作权法修订期间就饱受争议的集体著作权管理制度,如今又遭音乐人发难。不息的批评、难止的质疑,是因为制度设计的漏洞还是版权意识的低迷?
陈小奇曾对媒体表示,香港作曲家及编曲家顾嘉辉“有多少年没写歌了,但每年还有超过20万元的收入,老歌还是能收到那么多版税。”陈小奇认为,按正常情况,音乐人应该靠版税生活,写一首好歌就能换来一年的潇洒,但现在的条件的确做不到。 
对于这番读解,音著协很是无奈。尽管不便透露具体数据,但副总干事贾松强调,陈小奇的版税收入应当不低。
而对于版税清单中像“3分钱”这样的海外收入,音著协起初也感到困惑,交涉之后才发现,在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电台,如果歌曲只被电台播送过一次,那么收费的起点是很低的。“电台的分配是按照时间计算点数,像国外的歌曲在zhongguo的电台播放,如果次数不是很多,我们给他们的版税也就几毛钱而已。”贾松表示。
但是,对于同样来自音著协的版税分配单,《开往春天的地铁》词作者吴向飞却有着另外一番心情,“我是入会比较早的会员,亲身经历了从最初一年只能拿七八百的‘米粒儿’到现在超过10万元的‘蛋糕’。”尽管吴向飞认同内地音乐人同香港同行的版税收入差距,但眼见着版税的“米粒儿”发酵成了“蛋糕”,他仍然宽慰了不少。
“内地的音著协管理的会员太多,盘子大了,工作的细致度就跟不上了。没有及时沟通的话,会员可能就会有误解和不满。”吴向飞这样解释会员之间的感受差异。
尽管意见相左、感受相异,音乐人靠版税生活依然是一种奢谈。据陈小奇介绍,现在大部分词曲创作者只能靠稿费或者劳务费生活,“要么是委约创作,要么就是上电视当评委等这样的劳务收入。”不少音乐人开始给一些企业创作形象歌曲,而非自发创作。“企业歌曲在北京一首可以达到50万元,而且只负责谱曲,还不包括录音、制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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