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婴幼卫保 » 健康教育 » 正文

明品生活网:三部门牵头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_联席会议-疫苗-国家-函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医药报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提示: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同意建立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管局牵头的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函件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

核心提示:三部门牵头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疫苗,国家,国家药监局,同志,市场监管,函件,召集人,担任,成员,管理,建立,部际,总局,分管,同意,牵头,单位,副局长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同意建立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管局牵头的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函件指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疫苗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进一步提升疫苗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统筹研究疫苗产业布局、行业规划、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供应储备、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疫苗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产业升级;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会商研判疫苗案件办理、信息发布,组织制定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出加强和改进疫苗工作的意见,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和监管方式创新等。

  联席会议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中宣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组成。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国家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国家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函件同时公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副召集人为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利,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药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根据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疫苗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记者陆悦)

(责编:许晓华、杨迪)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