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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国学启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待人处事看对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春秋孙叔敖,幼时在路边看到一条两头蛇,据说看到这种蛇的人必死无疑。他想:要死就死我一个吧,不要再叫别人看见遭殃。于是,他斩杀了这条蛇,埋入了山丘。
东晋大臣庾亮,他骑的马里有一匹很凶,有人让他卖掉。庾亮说:“我卖它就会有人买它,那样也会伤害它的新主人,难道因为这匹马对自己不安全,就可以嫁祸他人吗?”
这些典故,都应了孔子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不要强加给别人。孔子用这一句话来概括人生修养的道理。在火爆的相亲节目《非诚勿扰》中,面对某毒舌女嘉宾对男嘉宾的攻击性言论,那个睿智的光头主持人说了这句话,掷地有声,大快人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己所欲,就应该施于人吗?庄子告诉我们,不是。
庄子笔下有一个“鲁侯养鸟”的寓言:有只海鸟停落在鲁国都城的郊外,鲁侯以为这是只神鸟,令人把它捉住,亲自把它迎接到祖庙里,毕恭毕敬地设宴迎接,并将它供养起来,每天都为它演奏音乐,给它喂牛羊猪各种肉。鲁侯的热情招待把海鸟搞得头晕目眩,惶恐不安,一点儿肉也不敢吃,一杯水也不敢喝,过了三天就死了。
鲁侯以为“己所欲”也是“鸟所欲”,他用自己享乐的方式来养鸟,而不是按照鸟的生活方式来养鸟,这只鸟是被他吓死的。
生活中,这种好心办坏事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我的母亲就是一个过于热情的人,客人到我家中,她恨不得把家中所有好吃的都拿出来招待别人。母亲小时候外公就教导她“宁可自己喝汤也要让别人吃馍”。虽然是一片好心,但别人在她的盛情之下却往往觉得拘束。最后,她的朋友和同事都不敢轻易去我家了。
待人处事要看对象
顺应自然本性,各随其情,不能要求整齐划一。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和厌恶。如果完全以“己所欲”出发,将个人意志加于别人,那么,在上司与下属之间,下属会惴惴不安;在父母与孩子之间,孩子会反抗叛逆;在夫妻之间,会产生龃龉;在朋友之间,则会发出牢骚。
待人处事要看对象,自己的喜好不是的标准,别人的喜好才是标准。所以,待人须从“人所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教我们立世道德,树立文明的标准。己所欲,勿轻施于人,庄子则教我们处事智慧,带来和谐从容的清风。(张素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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