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交警驾驶警车时吸烟,并将夹着香烟的手放在窗外,被网友拍下传上网,成为网民议论焦点。对此,重庆市交警总队督察处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7月20日《成都晚报》)。
公民监督在很多时候因为监督者本身也具有当事人的身份,其利益遭到了侵害,才进行投诉和举报。
但重庆“交警吸烟门”事件中,拍交警的市民和这位交警可以说是“无冤无仇”,没有任何个人利益纠葛,我们不妨把这种监督称为“旁观者监督”。
对“人民公仆”的“旁观者监督”,道路始终坎坷不平,有时候甚至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就是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满旁观群众对自己粗暴执法的监督,而直接把监督者殴打致死。
公民监督公仆,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碍。网络的出现,或许可以改变这一局面,重新把公民监督的权利还给公民。纵观“交警吸烟门”整个过程,监督者所付出的成本很低,而且有现场照片作为铁证,也使自己免于“污蔑”的嫌疑。这样的监督流程,在网络发达、拍照摄影工具普及的年代,很容易实现。
当然了,“交警吸烟门”要想不成为孤例,“旁观者监督”要想成为常态,关键还得看政府部门的态度如何。这其中包括对监督行为的肯定和支持,对监督者的保护,对被监督者作出令人信服的公正处理,以及把处理结果公之于众等等。